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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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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分钟
封面
封面中应标明的必备信息: 文件名称 文件的层次或类别(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文件代号:(例如:GB) 文件编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CCS)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 如果文件代替了一个文件或多个文件,封面中应标明被代替文件的编号。
- 被代替文件编号不应超过一行。
- 如果不能用一行表示所有被替代编号,那么在前言中说明文件代替其他文件的情况。
目次
- 用于呈现文件的结构,方便查阅文件内容 目次列表:
- 前言
- 引言
- 章编号和标题
- 条编号和标题(需要时列出)
- 附录编号、(规范性)/(资料性)和标题
- 附录条编号和标题(需要时列出)
- 参考文献
- 索引
- 图编号和图题(含附录中的)(需要时列出)
- 表编号和表题(含附录中的)(需要时列出) 上述各项还应给出其所在页码 目次中不应列出“术语和定义”中的条目编号和术语 电子文本的目次宜自动生成
前言
- 用于给出如文件起草依据的其他文件、与其他文件的关系和编制、起草者的基本信息等文件自身内容之外的信息。
- 前言不应包含要求、指示、推荐或允许型条款,也不应使用图、表或数学公式等表述形式。
- 前言不应给出章编号且不分条。 前言中应依次给出下列适当的内容:
- 文件起草所依据的标准。具体表述为“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文件与其他文件的关系,需要说明以下内容:
-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分为部分的文件的每个部分说明其所属的部分并列出所有已经发布的部分的名称。
- 文件与代替文件的关系,需要说明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 给出被代替、废止的所有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 列出与前一版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
- 文件与国际文件关系的说明。GB/T 20000.2中规定了与国际文件存在着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在前言中陈述的相关信息。
- 有关专利的说明。尚未识别出文件的内容涉及专利时,在前言中需要给出的相关内容。
- 文件的提出信息(可省略)和归口信息。 对于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或归口的文件,应在相应技术委员会名称之后给出其国内代号,使用下列适当的表述形式:
- “本文件由全国XXX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XXX)提出”
- “本文件由XXX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XXX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XXX)归口”
- “本文件由XXX归口”
- 文件的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文件及其所代替或废止的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引言
- 用于说明与文件自身内容相关的信息,不应包含要求型条款。
- 分为部分的文件的每个部分,或者文件的某些内容涉及了专利,均应设置引言。
- 如专利内容较多,可将相关内容移作附录。
- 引言不应给出章编号。
- 引言分条时,应仅对条编号,编为0.1、0.2等。 引言应给出信息: 编制该文件的原因、编制目的、分为部分的原因、各部分之间关系等事项的说明; 文件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或说明。
范围
- 用于界定文件的标准化对象和所覆盖的各个方面,并指明文件的适用界限。适用界限指文件适用的领域和使用者,而不是标准化对象适用的领域和使用者。
- 必要时,宜指出那些通常被认为文件可能覆盖,但实际上并不涉及的内容。
- 分为各个部分,其范围只应界定各自部分的标准化对象和所覆盖的各个方面。
- 该要素应设置为文件的第1章,有必要时可细分为条。
- 陈述应简洁,表述为一系列事实的陈述,使用陈述型条款。
- 不应陈述可在引言中给出的背景信息。不应包含要求、指示、推荐和允许型条款。 范围陈述的表述形式: “本文件规定了……的要求/特性/尺寸/指示” “本文件确立了……的程序/体系/系统/总体原则” “本文件描述了……的方法/路径” “本文件提供了……的指导/指南/建议” “本文件给出了……的信息/说明” “本文件界定了……的术语/符号/界限” 文件适用界限陈述的表述形式: “本文件适用于……” “本文件不适用于……”
规范性引用文件
该要素应设置为文件的第2章,且不分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应由以下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注: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版本适用。
- 如果不存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在章标题下给出以下说明: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清单
- 应列出文件中规范性引用的每个文件,不用序号。 文件清单包括: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给出“文件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号和或月份号”以及“文件名称”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给出“文件代号、顺序号”以及“文件名称”
- 不注日期引用文件的所有部分,给出“文件代号、顺序号”和“(所有部分)“以及文件名称中的”引导元素(如果有)和主体元素“
- 引用国际文件、国外其他出版物,给出”文件编号“或”文件代号、顺序号“以及”原文件名称的中文译名“,并在其后的圆括号中给出原文名称。
- 标准化文件之外的其他引用文件和信息资源(印刷的、电子的或其他方式的),应遵守GB/T 7714相关规则。 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
- 国家标准化文件
- 行业标准化文件
- 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化文件(仅适用于地方标准化文件的起草)
- 团体标准化文件
- ISO、ISO/IEC或IEC标准化文件
- 其他机构或组织的标准化文件
- 其他文献
- 国家标准、ISO或IEC标准按文件顺序号排列
-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化文件,先按文件代号的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的顺序排列,再按文件顺序号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