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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entive Controls For Human Food人类食品的预防性控制措施 PCHF

字数
2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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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钟

第A分部 一般规定 PCQI

FSSC 22000标准未对PCQI进行明确定义,但明确规定需设立具备同等资质与职责的食品安全团队负责人。

第B分部 现行良好生产规范

满足ISO/TS 22002-1:2009《前提方案》来满足 FSMA合规组织应充分了解适用于其设施或工艺的具体c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这些要求应酌情纳入其食品安全计划。应满足一下项目:

117.10人员

117.10人员 b)清洁度。 所有直接接触食品、食品接触面积食品包装材料的人员,必须在工作期间遵守必要的卫生规范,以防止过敏原交叉接触及食品污染。保持清洁的方法包括: 7)将衣物或其他个人物品存放于非食品暴露区域或非设备/器具清洗区域。

117.80 流程与控制

117.80 流程与控制

117.95 人类食品副产品作为动物食品的保存和分发

117.95 人类食品副产品作为动物食品的保存和分发

第C分部 危害分析与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

4.1 食品安全计划

人类食品的预防性控制措施C部分要求,设施必须制定书面食品安全计划,该计划需详细说明如何通过危害分析与风险预防控制(HARPC)系统来识别、评估和控制危害。 ISO22000:2018规定了书面危害控制计划的必要性,并详细说明了如何开展危害分析,以识别、评估和控制危害。该要求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的组成部分予以实施。

117.126 食品安全计划

117.126 食品安全计划

ISO22000:2018

4.2 风险分析

ISO22000:2018 将食品安全危害定义为食品中可能引发不良健康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3.18)。该文件阐述了危害分析的实施方法,并基于初步评估确定需控制的危害。所采用的控制措施应确保食品安全,必要时应采用组合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及潜在危害控制应做为FSMS组成部分。

4.3 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措施

PCHF要求通过预防性控制措施来控制危害;ISO22000要求通过控制点(CCPs)和OPRP或者两者组合来控制危害。

PCHF的预防性控制措施

PCHF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控制、食品过敏原控制、卫生控制、供应链控制、召回程序、标签、GMP内部控制等其他类型的预防性控制措施。

FSSC 22000

  • 过程控制措施(OPRPs)是指在关键控制点(CCPs)实施的控制措施,其属性符合PCHF规则的要求;
  • 食品过敏原控制措施包括PRPs(产品标签)和OPRPs(操作规程标签),旨在预防或降低产品因工艺环境、设备及人员导致的污染可能性;
  • 供应链管控需记录供应商、原材料、配料及产品接触材料等信息,这些数据将做为危害分析的输入依据。通过该分析可明确哪些危害应由企业自行管控,哪些需交由供应链其他环节处理。

117.135预防性控制措施

117.135 预防性控制措施召回计划说明:PCHF规则要求,对于掺假、标签错误或违规产品,必须制定并实施召回计划,已将其从市场上撤下。ISO22000中规定了对被判为潜在不安全产品实施召回/撤回程序。 召回后,PCHF要求必须重新分析食品安全计划。ISO22000标准好球召回信息纳入FSMS的定期管理评审。

4.4 验证

应开展验证活动,以确保工艺、食品过敏原、卫生、供应链及其他预防性控制措施按预期运行。 FSSC 22000要求对所有控制措施(CCPs和OPRPs)进行验证、监控和记录,作为FSMS的一部分。 PCQI负责食品安全计划的验证工作。

117.170重新分析

117.170重新分析210 PCHF和FSSC 22000中的环境监测要求与规范,作为验证卫生与清洁计划的手段。FSSC中要求组织建立基于风险的环境监测计划。

要求/验证对比

PCHF:117.165实施与有效性验证 FSSC 22000 第6版 组织审核要求 2.5.7 环境监测(食物链BIII、C、I、K)

4.5 确认

PCHF要求对特定预防性控制措施进行验证,以提供客观科学的证据,证明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控制其预期危害。 FSSC 22000中,ISO22000要求对所有控制措施进行验证,以证明所选控制措施能够实现对重大食品安全危害的预期控制,该验证应在危害控制计划中拟纳入控制措施实施前完成,并在计划变更后再次验证。

第F分部 记录适用要求

117.305适用于记录的一般要求117.315 记录保存要求 食品安全计划的每项记录均应包含以下信息:

  • 记录名称
  • 设施名称及位置
  • 活动日期及(如适用)时间记录
  • 适用时的实测或观测值
  • 适用时的产品标识
  • 执行监测活动人员的签名或姓名首字母
  • 审阅记录人员的签名或姓名首字母及审核日期

第G分部 供应链计划

117.405供应链计划的建立与实施要求117.410适用于供应链计划的一般要求117.430原材料及其他成分供应商验证活动的开展

第117.410阐述了建立和实施供应链计划的要求,包括:

  • 按照117.420条要求适用经批准的供应商;
  • 按照第117.430117.435条要求开展供应商验证活动;
  • 按照第117.475条要求记录供应商验证活动;
  • 在适用情况下,需验证由接收设施供应商以外的其他实体实施的供应链控制措施,并按照第117.475条要求记录该验证过程;或从其他实体获取相关验证活动的证明文件,审核评估该文件,并按第117.475条要求记录审核评估结果。 以上要素可以通过FSSC 22000标准的要求得以满足,具体为(ISO22000:2018 4.2)外部沟通的需求、(ISO/TS 22002-1 9.2)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ISO22000:2018 7.1.6)外部提供的流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等方面。 PCHF和FSSC要求企业与供应商保持有效沟通,两者均需对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估与监控,确保其不会对供应链构成风险。 PCHF和FSSC均允许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验证程序,并建议将现场审核、抽样检测及供应商安全记录审查作为验证活动。 内部审计结果不能作为供应商验证依据。 第117.430规定,需每年开展一次审计作为对食品安全危害控制的验证活动。 第117.435规定,合格审计师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师资质须符合PCHF规则中对合格审计师的定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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